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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8.5

索  引  号 FK025/2025-000168 主题分类
名        称 【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8.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8-05 19:23:11
发文单位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8.5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昌阜市监处罚〔2025〕62号 新疆锦辉鑫程纸业有限公司冒用厂名、厂址生产抽取式面巾纸案 新疆锦辉鑫程纸业有限公司 91652302MACK7TBW64 梁* 冒用厂名、厂址生产抽取式面巾纸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如下: 1、停止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产品的违法行为; 2、整改产品外包装标签标识并制定真实且符合国家执行标准的产品标签标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6650元。 2、没收厂名为新疆雲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厂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阜西工业园区的抽取式面巾纸包材。 3、处货值金额0.65倍的罚款4322.5元。 主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月31日
2 昌阜市监处罚〔2025〕61号 阜康市美丽小铺美容护理店在抖音平台上发布虚假广告案 阜康市美丽小铺美容护理店 92652302MADXC8H06T 朱*全 在抖音平台上发布虚假广告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罚款2000元 主动履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