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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7.16

索  引  号 FK025/2025-000148 主题分类
名        称 【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7.1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7-16 16:21:05
发文单位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7.16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昌阜市监处罚〔2025〕48号 马*菊销售假药案 张*文 / 马*菊 销售假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药品、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12296元的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
2 昌阜市监处罚〔2025〕49号 张*文销售假药案 张*文 / 张*文 销售假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9744元的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
3 昌阜市监处罚〔2025〕51号 阜康市欢喜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阜康市欢喜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 92652302MABRG0BA0Y 冯*龄 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四)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