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7.7)
索 引 号 | FK025/2025-000138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7.7)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7-07 16:28:36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7.7)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昌阜市监不罚〔2025〕19号 | 阜康市郝丹水果蔬菜粮油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行为案 | 阜康市郝丹水果蔬菜粮油店 | 92652302MACE2CRR8T | 郝*丹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 /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24日 | |
2 | 昌阜市监处罚〔2025〕 41号 | 阜康市甘河子镇旭日商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阜康市甘河子镇旭日商店 | 92652302MA77DMA6X8 | 宋*英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3、罚款人民币6000元(陆仟元整)。 | 主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18日 | |
3 | 昌阜市监处罚〔2025〕45号 | 阜康市滋泥泉子镇雪莲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阜康市滋泥泉子镇雪莲商店 | 92652302MA778ERW14 | 惠*梅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国市监稽〔2025〕10号)序号5、《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3、罚款人民币6000元(陆仟元整)。 | 主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