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阜康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6月23日至6月27日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表
索 引 号 | FK014/2025-000080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处罚】阜康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6月23日至6月27日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表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6-27 12:34:41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交通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6月23日至6月27日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案卷编号 | 案件名称 | 法人代表 | 当事人名称(自然人仅填姓氏+XX) | 车号 | 违法事实 | 法律依据(需写明违反的、处罚的、自由裁量的条例) | 执法决定(多为处罚金额) | 执法主体名称 | 日期 |
1 | 新昌阜交执运政简〔2025〕0097号 | 阜康市嘉辉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的案 | 秦春友 | 阜康市嘉辉运输有限公司 | 新B72800 |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 | 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八十六条 | 1000 | 交通运输局 | 2025.6.24 |
3 | 新昌阜交执运政简〔2025〕0098号 | 阜康市利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营运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未按规定参加车辆年度审验案 | 彭应华 | 阜康市利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新BW949挂 | 未按规定参加车辆年度审验 | 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二条 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百四十条 | 1000 | 交通运输局 | 2025.6.27 |
4 | 新昌阜交执运政〔2025〕0043号 | 张家界安龙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未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案 | 杨辉军 | 张家界安龙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湘GY5567 | 未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 | 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六项 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九十条 | 1000 | 交通运输局 | 2025.6.25 |
新昌阜交执运政〔2025〕0044号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胡杨峡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未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案 | 马小翠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胡杨峡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甘F71765 | 未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 | 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六项 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九十条 | 1000 | 交通运输局 | 2025.6.26 | |
新昌阜交执运政〔2025〕0045号 | 甘肃骋达运输集团积石县大河家运输有限公司未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案 | 张万俊 | 甘肃骋达运输集团积石县大河家运输有限公司 | 甘N55595 | 未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 | 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六项 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九十条 | 1000 | 交通运输局 | 2025.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