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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2024年4月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

索  引  号 FK010/2025-000096 主题分类
名        称 阜康市2024年4月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6-20 17:08:37
发文单位 阜康市人社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阜康市20254月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1件)有关情况集中向社会公布如下:

单位名称:新疆昌吉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彬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6523017344833634

单位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绿洲南路1号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工资

查处情况: 20254月15日,接到工人付居霞投诉,反映阜康市2023年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整村推进去煤化(煤改气)天然气管网及配套燃气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总包单位新疆昌吉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未支付。经阜康市劳动监察大队调查,新疆昌吉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人工资行为

20254月17日阜康市劳动监察大队向新疆昌吉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阜劳社监令字【2025】第10号),要求该单位依法提供拖欠的工人工资表,花名册等书面材料

20254月23日,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处事先告知书》(阜劳社监理告字【2025】第10号)

2024年428日,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阜劳社监罚字【2025】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