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4.23
索 引 号 | FK025/2025-000080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4.23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23 16:49:32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4.23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昌阜市监处罚〔2025〕18号 | 阜康市焕颜美容馆发布引人误解的内容误导消费者案 | 阜康市焕颜美容馆 | 92652302MA78P87Y81 | 张*茹 | 阜康市焕颜美容馆发布引人误解的内容误导消费者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