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特种设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4.1
索 引 号 | FK025/2025-00006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特种设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4.1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01 11:34:19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特种设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4.1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昌阜市监处罚〔2024〕203号 | 阜康市恒安气瓶检验有限公司出具虚假的检验结果案 | 阜康市恒安气瓶检验有限公司 | 91652302MA775KK05H | 朱** | 当事人出具虚假的检验结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1.对阜康市恒安气瓶检验有限公司罚款9万元;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朱**罚款1.5万元;3.对直接责任人员王**罚款1.5万元;4.没收违法所得400元。 | 主动履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3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