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3月产品质量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4.1
索 引 号 | FK025/2025-000049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3月产品质量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4.1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01 12:32:29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3月产品质量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4.1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昌阜市监处罚〔2025〕3号 | 阜康市宝地五金建材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安全带、安全网案 | 阜康市宝地五金建材店 | 92652302MADCWTBL7J | 陈** |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安全带、安全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1905元;2.处罚款:人民币11550元。 | 主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3月25日 | |
2 | 昌阜市监处罚〔2025〕4号 | 阜康市林立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安全网案 | 阜康市林立网业有限责任公司 | 916523027789676932 | 石**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安全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7302元;2.处罚款:人民币21700元。 | 主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