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阜康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3月17日至3月21日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表
索 引 号 | FK014/2025-000030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处罚】阜康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3月17日至3月21日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表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3-26 13:29:01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交通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5年3月17日-3月21日) | ||||||||||
序号 | 案卷编号 | 案件名称 | 法人代表 | 当事人名称(自然人仅填姓氏+XX) | 车号 | 违法事实 | 法律依据(需写明违反的、处罚的、自由裁量的条例) | 执法决定(多为处罚金额) | 执法主体名称 | 日期 |
1 | 新昌阜交执运政简〔2025〕0027号 | 阜康市远方运输有限公司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案 | 潘竞梅 | 阜康市远方运输有限公司 | 无 | 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 | 违反了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 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 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百四十八条 | 2000.00 | 阜康市交通运输局 | 2025.3.17 |
2 | 新昌阜交执运政简〔2025〕0028号 | 阜康市鑫旺运输有限公司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案 | 潘竞军 | 阜康市鑫旺运输有限公司 | 无 | 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 | 违反了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 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 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百四十八条 | 2000.00 | 阜康市交通运输局 | 2025.3.17 |
3 | 新昌阜交执运政〔2025〕0008号 | 常某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 | 无 | 常某某 | 新BF6L21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83条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减轻行政处罚高频事项清单》第三条的规定 | 8000.00 | 阜康市交通运输局 | 2025.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