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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阜康市统计局1-3月未产生对统计对象拒绝提供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案件的情况说明

索  引  号 FK020/2025-000010 主题分类
名        称 【行政处罚】阜康市统计局1-3月未产生对统计对象拒绝提供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案件的情况说明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3-25 19:39:59
发文单位 阜康市统计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今年以来,阜康市统计局与各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了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制度,加强了统计监督工作。

首先,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媒体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

其次,加强对统计人员培训。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统计造假行为的发生。

截至目前,所有统计调查对象均积极配合统计工作,未出现拒绝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检查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未产生对统计对象拒绝提供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案件。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在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统计造假行为的认识和监督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