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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18

索  引  号 FK025/2025-000019 主题分类
名        称 【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1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2-18 18:16:43
发文单位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18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昌阜市监处罚〔2024〕199号 阜康市阜新街龙可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阜康市阜新街龙可便利店 92652302MA79KDBTXC 彭**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未能提供部分过期食品进货票据和合格证明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3、没收违法所得;4、罚款5000元。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