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26
索 引 号 | FK025/2025-000014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26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26 18:37:14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26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昌阜市监处罚〔2024〕189号 | 新疆华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行为案 | 新疆华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 | / | 白* | 当事人未按政府定价收取电动汽车充电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因多收电费已全部退还,对违法所得不予没收,罚款6660.49元。 |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