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食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22
索 引 号 | FK025/2025-000013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食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22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22 17:01:30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食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22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昌阜市监不罚〔2024〕59号 | 阜康市三工乡红雪莲旅游纪念品商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 食品案 | 阜康市三工乡红雪莲旅游纪念品商行 | 92652302MA78ADWQ32 | 蔡**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 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6月14日 | |
2 | 昌阜市监处罚〔2024〕39号 | 阜康市上户沟乡百丈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阜康市上户沟乡百丈商店 | 92652302MA78ADWQ32 | 杨**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5月10日 | |
3 | 昌阜市监处罚〔2024〕38号 | 阜康市上户沟乡家佳惠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阜康市上户沟乡家佳惠商店 | 92652302MA789NLD95 | 孟*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