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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22

索  引  号 FK025/2025-000012 主题分类
名        称 【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2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1-22 16:50:30
发文单位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22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昌阜市监处罚〔2024〕195号 阜康市晨祥优品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阜康市晨祥优品便利店 92652302MACBTQLQ4R 史**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5000元。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17日
2 昌阜市监处罚〔2024〕205号 阜康市嗨锅汇食品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阜康市嗨锅汇食品超市 92652302MACHJCE0X7 冯* 当事人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采购食品未时查验供货者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3000元。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22日
3 昌阜市监处罚〔2024〕194号 阜康市隆腾牛尚鲜餐饮店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阜康市隆腾牛尚鲜餐饮店 92652302MAE448HF0F 李** 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相关证明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