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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17

索  引  号 FK025/2025-000008 主题分类
名        称 【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1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1-17 12:12:53
发文单位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17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昌阜市监处罚〔2024〕69号 阜康市众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案 阜康市众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罗* 当事人未按公示标准收取停车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作出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40元。2.罚款2000元。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