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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14

索  引  号 FK025/2025-000005 主题分类
名        称 【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1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1-14 17:02:35
发文单位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14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昌阜市监处罚〔2024〕174号 阜康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阜康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 91652302MA79J5291J 师**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未按时形成“日管控”记录,未及时更新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任命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
3、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4、罚款5000元。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3日
2 昌阜市监处罚〔2024〕185号 阜康市鑫众和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阜康市鑫众和超市 92652302MA77PG719D 李*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5000元整。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