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阜康市文旅局第四季度开展对有证据证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的行为的情况
索 引 号 | FK019/2024-00048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强制】阜康市文旅局第四季度开展对有证据证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的行为的情况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24 17:09:10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本季度,文旅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行政强制工作,以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期间,共实施行政强制行为0起。
针对未经许可对有证据证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的行为的情况,常态化开展检查9家次,有力遏制了无证经营乱象,保障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以及文化市场准入制度的严肃性。
下一步,文旅局将组织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活动,邀请法律专家和资深执法人员授课,重点提升执法人员在复杂行政强制案件中的法律运用和程序操作能力。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违规行为,减少行政强制执法的被动性,从源头上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