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2.18
索 引 号 | FK025/2024-000336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2.18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18 19:15:00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2.18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昌阜市监处罚〔2024〕157号 | 阜康市梦雪商行(刘**)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阜康市梦雪商行 | 92652302MA77FMKJ0D | 刘**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未能提供部分过期供货者经营资质、进货票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3、罚款6000元(陆仟元整)。 |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6日 | |
2 | 昌阜市监处罚〔2024〕186号 | 阜康市酒肆烧烤店向未成年销售酒案 | 阜康市酒肆烧烤店 | 92652302MADGPUN18B | 徐** | 当事人向未成年销售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80.00元。 |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16日 | |
3 | 昌阜市监处罚〔2024〕193号 | 阜康市陶然四季烧烤店进货时未查验相关证明文件案 | 阜康市陶然四季烧烤店 | 92652302MADMU1G176 | 邵** | 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相关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