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阜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4月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索 引 号 | FK006/2024-00004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处罚】阜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4月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11-11 18:38:33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医保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阜康市雪莲花社区卫生服务站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52652302MJX46682XB | 杜俊彦 | 身份证 | 652302********81028 | 阜医保罚告字〔2024〕第01 号 |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 2024年1月10日阜康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对该机构进行医疗保障年终考核检查、1月25日,接到参保群众反映,该医疗机构存在先刷医保卡预充值办理会员,后期再进行治疗的行为。1月30日,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阜康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对阜康市雪莲花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艾柱灸”,超标准收费、“督灸”串换收费、存在为参保人先刷医保卡使用门诊统筹基金办理会员,后期再治疗的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阜康市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2月22日依法立案调查。经核实,该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1个,涉及违规金额150764.85元。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 罚款 | 对2023年1月-12月期间“艾柱灸”超标准收费,涉及违规使用医保150764.85元,给与约谈有关负责人、退回资150764.85元,并处以违规费用的1.25倍的罚款188456.06元。 | 18.845606 | 0 | 0 | 2024/4/18 | 2027/4/18 | 2027/4/18 | 阜康市医疗保障局 | 11652302MB1605693H | 阜康市医疗保障局 | 11652302MB1605693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