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特种设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1.5
索 引 号 | FK025/2024-000309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特种设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1.5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11-05 12:31:56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特种设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1.5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昌阜市监处罚〔2024〕162号 | 新疆神火炭素制品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 新疆神火炭素制品有限公司 | 9165230256888788X1 | 张x章 | 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罚款40000元。 |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