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阜康市财政局关于未发生政府采购领域行政处罚事项的政务公开情况说明(第三季 度)
索 引 号 | FK007/2024-00023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处罚】阜康市财政局关于未发生政府采购领域行政处罚事项的政务公开情况说明(第三季 度)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10-10 17:57:25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阜康市在特定时间段未发生政府采购领域行政处罚事项等行为的处罚情况进行说明。
本季度开展了36个项目,预算金额4621.5万元,中标金额4474.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我局对政府采购项目的流程、信息透明度、供应商管理、采购合同管理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与梳理,各采购项目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及时,未发现供应商、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存在违法违规或采购人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未依法回避等行为,故未发生行政处罚事项。
下一步工作我局进一步强化采购人法制意识,压实政府采购活动主体责任,加强对采购政策落实情况、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等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有错必改、违法必究,持续优化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引导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阜康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