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食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1.5
索 引 号 | FK025/2024-000308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食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1.5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11-05 16:44:15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食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1.5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昌阜市监处罚〔2024〕177号 | 阜康市西沟煤矿平价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阜康市西沟煤矿平价商店 | 92652302MA7A22355E | 张*英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3.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 | 主动履行。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