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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产品质量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1.4

索  引  号 FK025/2024-000307 主题分类
名        称 【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产品质量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1.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11-04 10:54:10
发文单位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产品质量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1.4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昌阜市监处罚〔2024〕145号 新疆天鸿盛世塑业有限公司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新疆天鸿盛世塑业有限公司 91652302MA775NKU9F 马*军 当事人生产的PP-R热水管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1260元。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阜康市市场监2024年10月30日
2 昌阜市监处罚〔2024〕146号 新疆新成冠塑建材有限公司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新疆新成冠塑建材有限公司 91652301MA77XG8C9H 王*军 当事人生产的PP-R热水管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2880元。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阜康市市场监2024年10月30日
3 昌阜市监处罚〔2024〕170号 新疆爱睿尔木业有限公司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新疆爱睿尔木业有限公司 91652302MA77JXRF4W 陈*民 当事人生产的刨花板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530元;罚款人民币3060元。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阜康市市场监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