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阜康市统计局第二季度未产生对农业普查对象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等行为的处罚案件的情况说明
索 引 号 | FK020/2024-000143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处罚】阜康市统计局第二季度未产生对农业普查对象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等行为的处罚案件的情况说明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6-20 20:49:08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包括农林牧渔业及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 “大” 农业。通常每 10 年进行一次,在尾数逢 6 的年份开展。我国分别在 1996 年、2006 年、2016 年实施了第一、二、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普查将在2026年开展。
截至目前,由于当前并非农业普查实施期间,因此没有产生对农业普查对象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等行为的处罚案件。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