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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阜康市统计局第一季度未产生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未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案件的情况说明

索  引  号 FK020/2024-000137 主题分类
名        称 【行政处罚】阜康市统计局第一季度未产生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未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案件的情况说明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3-20 20:32:54
发文单位 阜康市统计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今年以来,阜康市统计局与各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了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制度,加强了统计监督工作

首先,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媒体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

其次,加强对统计人员培训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统计造假行为的发生

截至目前,所有统计调查对象均积极配合统计工作,未出现迟报统计资料、未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所以没有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未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案件。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