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阜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24年第一季度行政强制措施典型案例公示
索 引 号 | FK004/2024-000219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强制】阜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24年第一季度行政强制措施典型案例公示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4-04 13:35:06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公安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第一季度行政强制措施
典型案例公示
强制措施凭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二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案例一
2024年1月26日14时10分许,杨某驶新B9****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阜康市沿国道G216线由西向东行驶至G216线766公里900米与路边停靠的许某驾驶的新B牌中型普通客车追尾,致人员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发生。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依法扣留车辆,案件调查结束后予以发还车辆。
阜康市公安局交警检查大队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