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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食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0.22

索  引  号 FK025/2024-000286 主题分类
名        称 【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食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0.2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10-22 16:17:02
发文单位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食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0.22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昌阜市监处罚〔2024〕110号 阜康市九运街镇富路通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阜康市九运街镇富路通超市 92652302MA78C7KN7D 严** 阜康市九运街镇富路通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3;罚款5000元(伍仟元整)。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10日
2 昌阜市监处罚〔2024〕168号 金*勇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金*勇 \ \ 金*勇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伍仟元整)。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21日
3 昌阜市监处罚〔2024〕167号 杨*萍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杨*萍 \ \ 杨*萍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伍仟元整)。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