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食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0.11
索 引 号 | FK025/2024-000184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食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0.11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10-11 10:31:10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食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0.11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昌阜市监处罚〔2024〕94号 | 阜康市金阜果园干果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阜康市金阜果园干果店 | 92652302MA77TJ9M3G | 柳** | 当事人经营的胎菊和清肝明目养肝茶包装标签涉及有疾病治疗功能内容,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记录制度,未如实标明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的名称或姓名等信息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002元。 3、罚款8000元。 |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25日 | |
2 | 昌阜市监处罚〔2024〕131号 | 阜康市李林小吃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 阜康市李林小吃店 | 92652302MA781WJL2Q | 撒** | 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或者由服务人员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对当事人予以警告。 |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30日 | |
3 | 昌阜市监处罚〔2024〕134号 | 阜康市火火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 阜康市火火餐厅 | 92652302MA79FLXE13 | 斯** | 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或者由服务人员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对当事人予以警告。 |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29日 | |
4 | 昌阜市监处罚〔2024〕133号 | 阜康市陶然四季烧烤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 阜康市陶然四季烧烤店 | 92652302MADMU1G176 | 邵** | 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或者由服务人员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对当事人予以警告。 |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30日 | |
5 | 昌阜市监处罚〔2024〕132号 | 阜康市原食食全食美牛肉面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 阜康市原食食全食美牛肉面馆 | 92652302MADHTPM29N | 董** | 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或者由服务人员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对当事人予以警告。 |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30日 | |
6 | 昌阜市监处罚〔2024〕115号 | 阜康市金岛购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阜康市金岛购物店 | 92652302MA77994H4E | 木**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查验食品合格证明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罚款5000元整。 | 主动履行,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