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索 引 号 | FK011/2024-000228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处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12:55:12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行政处罚公示
阜康市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月2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阜自然资罚字(土)[2024]3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负责人:周*,身份证号:650102********0072,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0313380163A,公司住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115号66区2丘*栋*至*层)非法占地一案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当事人于2020年6月18日至7月20日在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九运街镇以及上户沟乡,未经批准占用1.89亩〔1257.0平方米,属国有土地,地类为:公共设施用地(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936.0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21.0平方米〕修建5处通信塔及附属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二次修正)第二条第三款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6个月将非法占用的1.89亩(1257.0平方米)土地退还至滋泥泉子镇、九运街镇以及上户沟乡人民政府;
2.对非法占用1.89亩(1257.0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6元的罚款,合计:7542.00元(柒仟伍佰肆拾贰元)。
现对违法案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2月21日—2月27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本行政处罚有违规之处,可直接向我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994-3222221、0994-3225361。
阜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