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内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索 引 号 | FK004/2025-00001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疆内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2-21 18:08:01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公安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疆内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事项名称:(疆内)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入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第十条,第十三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2022年,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自然人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条件:疆内户籍群众,因投靠子女,需要将本人以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户籍在新疆范围内迁移的。
咨询方式:0994-3223207
办理地点:落户地公安派出所辖区民警受理、派出所户籍业务窗口民警在新疆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提交业务申请,二级审批。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 全天 10:00:00至20:00:00
周一至周五 冬季 全天 10:00:00至19:30: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是否收费:否
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居民户口簿
申请材料(申请表可作为附件附后):
1、本人居民户口簿;2、随迁人配偶的居民户口簿;3、子女的居民户口簿;4、本人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