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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迁入就业地

索  引  号 FK004/2024-000205 主题分类
名        称 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迁入就业地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10-22 13:24:31
发文单位 阜康市公安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迁入就业地

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迁入就业地

事项名称: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迁入就业地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第十条,第十三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2022年,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span>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 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自然人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流程图:

 

 

受理条件:户口已迁入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毕业生离校时将户口迁往就业地。

咨询方式:0994-3223207

办理地点: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业务窗口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日⠼font face="微软雅黑" >1000至20:00

  ⠂ ⠂ ⠂༯span> 冬季工作日⠼font face="微软雅黑" > 1000至19: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是否收费:否

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居民户口簿

审批结果样本:

 

申请材料(申请表可作为附件附后):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肄业证或结业证;

3、户口迁移证(疆外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