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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非主项信息变更业务服务指南

索  引  号 FK004/2023-000096 主题分类
名        称 户口登记非主项信息变更业务服务指南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5-27 17:42:05
发文单位 阜康市公安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户口登记非主项信息变更

(一)更正出生地

办理流程本人或未满十八周岁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办结。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当场办结,发放户口簿。

办理地点:户籍所属派出所户籍室阜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一窗通办”窗口;博峰街派出所户籍室、阜新街派出所户籍室“一窗通办”窗口;服务咨询电话:0994-3223207。

办理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收缴);

2.《出生医学证明》。

(二)更正籍贯

办理流程本人或未满十八周岁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办结。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当场办结,发放户口簿。

办理地点:户籍所属派出所户籍室阜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一窗通办”窗口;博峰街派出所户籍室、阜新街派出所户籍室“一窗通办”窗口;服务咨询电话:0994-3223207。

办理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收缴);

2.能够证明籍贯错误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三)变更更正其他项目(文化程度)

办理流程本人或未满十八周岁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办结。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当场办结,发放户口簿。

办理地点:户籍所属派出所户籍室阜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一窗通办”窗口;博峰街派出所户籍室、阜新街派出所户籍室“一窗通办”窗口;服务咨询电话:0994-3223207。

办理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收缴);

2.学历证书原件学信网报告

(四)变更更正其他项目(婚姻状况)

办理流程本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办结。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当场办结,发放户口簿。

办理地点:户籍所属派出所户籍室阜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一窗通办”窗口;博峰街派出所户籍室、阜新街派出所户籍室“一窗通办”窗口;服务咨询电话:0994-3223207。

办理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收缴);

2.在国内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民政、法院等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3.在国外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驻外使馆认证的翻译件;

4.丧偶的,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和《结婚证》。

(五)变更更正其他项目(兵役状况)

办理流程本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办结。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当场办结,发放户口簿。

办理地点:户籍所属派出所户籍室阜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一窗通办”窗口;博峰街派出所户籍室、阜新街派出所户籍室“一窗通办”窗口;服务咨询电话:0994-3223207。

办理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收缴);

2.转业证或退伍证

(六)变更更正其他项目(服务处所)

办理流程本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办结。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当场办结,发放户口簿。

办理地点:户籍所属派出所户籍室阜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一窗通办”窗口;博峰街派出所户籍室、阜新街派出所户籍室“一窗通办”窗口;服务咨询电话:0994-3223207。

办理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收缴);

2.工作单位证明或工作证;

3.改无服务处所的需要提供乡镇街道的失业或者下岗证明。

(七)户成员关系调整(变更户主)

办理流程户主或户成员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办结。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当场办结,发放户口簿。

办理地点:户籍所属派出所户籍室阜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一窗通办”窗口;博峰街派出所户籍室、阜新街派出所户籍室“一窗通办”窗口;服务咨询电话:0994-3223207。

办理所需材料:

1.原户主户口已注销的、迁出的、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提供:

①户内成年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书;

②新户主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提供房屋权属凭证;

3.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由单位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