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索 引 号 | FK001/2023-000376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阜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 ||
主 题 词 | 阜康市 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 污染 燃料 | 有 效 性 | 有效 |
文 号 | 阜政规〔2023〕4号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16:04:39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为持续改善阜康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下称《高污染燃料目录》)以及《昌吉州“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2023年攻坚行动方案》(昌州党办发〔2023〕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并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燃区划定范围
(一)城区。原《关于划定阜康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
告》划定的禁燃区不变(瑶池河以西、滨河以东、乌准铁路以北、北外环以南区域),面积15平方公里;准东石油基地所有行政区域定为禁燃区,面积10.8平方公里。
(二)乡镇。九运街镇:光明路以东、十运路以西、七运
村耕地以北、九运街路以南形成的闭合区域定为禁燃区,面积0.38平方公里;水磨沟乡:阜彩路以东、村镇与农田边界以西、外环路以北、额河渠以南形成的闭合区域定为禁燃区,面积1.84平方公里;城关镇:禁燃区纳入城区总体禁燃区。
二、高污染燃料的界定
(一)《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号)所指燃料是根据产品品质、燃用方式、环境影响等因素确定的需要强化管理的燃料。
(二)按照控制严格程度,将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分为Ⅰ类(一般)、Ⅱ类(较严)和III类(严格)。分别为:
Ⅰ类
1.单台出力小于20蒸吨/小时的锅炉和民用燃煤设备燃用的含硫量大于0.5%、灰分大于10%的煤炭及其制品。
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Ⅱ类
1.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
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III类
1.煤炭及其制品。
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三)《高污染燃料目录》规定的是生产和生活使用的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油类等常规燃料。
三、高污染燃料执行类别
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规定,结合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和实际情况,对禁燃区执行《高污染燃料目录》III类燃料组合类别,即:
(一)煤炭及其制品。
(二)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三)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如:树木、木材、板材、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任何未经加工成形的各类生物质),按照高污染燃料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四、管理要求
(一)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和设备;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
(二)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拆除或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现有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在拆除或改造前,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对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新(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逾期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属地管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现有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拆除和改造工作,组织实施辖内高污染燃料设施的淘汰、改用清洁能源和治理工作,并将禁燃区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常态化的巡查监管机制,严厉查处违反禁燃区管理要求的行为。
(二)强化责任落实。市发改、商务工信、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根据自身职责,加大清洁能源的应用推广力度,加快天然气、集中供热等相关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加强对禁燃区的监督管理,共同做好禁燃区实施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禁燃区管理工作纳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内容及督查重点,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年综合目标考核。
(四)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禁燃区划定工作,充分发挥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作用,积极营造共建共管共享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良好氛围。
六、附则
(一)本通告不适用于能源保障供应应急情形。
(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本通告由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阜康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示意图
2.准东石油生活基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示意图
3.九运街镇、水磨沟乡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示意图
阜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1:
阜康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示意图
阜康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示意图

附件2:
准东石油生活基地禁燃区高污染燃料示意图

附件3:
九运街镇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示意图

水磨沟乡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