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康市纺织服装企业2025年第四季度新增就业社会保险费用补贴及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资金公示
| 索 引 号 | FK007/2026-000009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阜康市纺织服装企业2025年第四季度新增就业社会保险费用补贴及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资金公示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1-22 19:01:53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优化自治区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4〕16号)的相关规定,符合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补贴资金条件的企业2025年第四季度补贴资金情况如下:
新疆新辉达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就业14人,2025年第四季度应补62146.40元,其中新增就业社会保险费用补贴资金61246.40元(养老保险39512.60元,医疗保险补贴20251.83元,失业保险1481.97元),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900元。
阜康市林立网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就业2人,2025年第四季度应补11511.90元,其中新增就业社会保险费用补贴资金11211.90元(养老保险7222.60元,医疗保险补贴3718.40元,失业保险270.90元),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300元。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对新疆新辉达化纤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市林立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补贴资金资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2025年第四季度应拨付企业新增就业社会保险费用补贴资金73658.30元。
公示期2026年01月22日至01月2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市财政局或市人社局,联系电话: 3222943(市财政局)、3233379(市人社局)。
阜康市财政局
2026年0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