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康市纺织服装企业2025年第三季度新增就业社会保险费用补贴及一次性新增 就业补贴资金公示
| 索 引 号 | FK007/2025-000083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阜康市纺织服装企业2025年第三季度新增就业社会保险费用补贴及一次性新增 就业补贴资金公示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11-06 11:16:15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优化自治区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4〕16号)的相关规定,符合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补贴资金条件的企业2025年第三季度补贴资金情况如下:
新疆新辉达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就业16人,2025年第三季度应补69890.18元,其中新增就业社会保险费用补贴资金68990.18元(养老保险44153.40元,医疗保险补贴21718.53元,失业保险3118.25元),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900元。
人社局、阜康市财政局对新疆新辉达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补贴资金资料进行了审核,2025年第三季度应拨付企业新增就业社会保险费用补贴资金69890.18元。
公示期2025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市财政局或市人社局,联系电话: 3222943(财政局)、3233379(市人社局)。
阜康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