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康市纺织服装企业2025年第一、二季度新增就业社会保险费用补贴及一次性新增 就业补贴资金公示
| 索 引 号 | FK007/2025-000073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阜康市纺织服装企业2025年第一、二季度新增就业社会保险费用补贴及一次性新增 就业补贴资金公示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8-13 17:12:26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优化自治区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4〕16号)的相关规定,符合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补贴资金条件的企业2025年第一、二季度补贴资金情况如下:
新疆新辉达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就业16人,2025年第一、二季度应补92631.94元,其中新增就业社会保险费用补贴资金87431.94元(养老保险56313.2元,医疗保险补贴28519.24元,失业保险2599.5元),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5200元。
人社局、阜康市财政局对新疆新辉达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补贴资金资料进行了审核,2025年第一、二季度应拨付企业新增就业社会保险费用补贴资金92631.93元。
公示期2025年8月13日至8月1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市财政局或市人社局,联系电话: 3222943(财政局)、3233379(市人社局)。
阜康市财政局
202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