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康市纺织服装企业2025年 第一、二季度电费补贴资金公示
| 索 引 号 | FK007/2025-000072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阜康市纺织服装企业2025年 第一、二季度电费补贴资金公示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8-13 17:11:27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优化自治区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4〕16号)的相关规定,符合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补贴资金条件的新疆新辉达化纤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6月应补电费补贴资金206676.5元(电费补贴量4133530千瓦时,补贴标准0.05元/千瓦时)。阜康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阜康市财政局对新疆新辉达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2025年1-6月补贴资金资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2025年第一、二季度应拨付企业电费补贴资金206676.5元。
公示期2025年8月13日至8月1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市财政局或市商工局,联系电话: 3222943(财政局)、3220678(市商工局)。
阜康市财政局
202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