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康市纺织服装企业2023年10-12月 电费补贴资金公示
索 引 号 | FK007/2024-000015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阜康市纺织服装企业2023年10-12月 电费补贴资金公示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1-24 16:03:08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补贴资金条件的阜康市林立网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0-12月应补电费补贴资金 5793.57元(电费补贴量193119千瓦时,补贴标准0.03元/千瓦时)。阜康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阜康市财政局对市林立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2023年10-12月补贴资金资料进行了审核,2023年10-12月应拨付企业电费补贴资金 5793.57元。公示期2024年1月24日至1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市财政局或市商工局,联系电话:3222943(财政局)、3220678(市商工局)。
阜康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