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发放】阜康市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 索 引 号 | FK016/2025-000093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资金发放】阜康市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10-30 12:17:18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办经函〔2025〕74号)及昌吉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7月18日发布遴选公告,经主体自主申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推荐,市农业农村局综合评定,拟确定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主体为阜康市新天业种植专业合作社、阜康市江河种植家庭农场、阜康市牧盛佳园牲畜养殖家庭农场,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0日—11月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致电阜康市农经中心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994-3222759,联系人:努尔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