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阜康市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索 引 号 | FK016/2024-000166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资金使用】阜康市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10-24 13:47:43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主要用于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包虫病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驱虫药物)采购、人兽共患病防控、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动物疫病检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等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昌州财农〔2023〕51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昌州财农〔2024〕20号)《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农业领域项目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昌州财农〔2024〕6号)要求,2024年,下达我市中央补助资金93.24万元,其中:政府购买防疫服务70.24万元、动物疫病检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等动物疫病综合防控23万元;州本级补助(政务购买动物防疫服务)资金60.8万元。截至目前,中央、州补助资金支付率分别为75.3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