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案件】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产品质量)
| 索 引 号 | FK025/2026-000078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产品质量案件】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产品质量)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4-02 18:48:18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产品质量) |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昌阜市监处罚〔2026〕33号 | 新疆锦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案 |
新疆锦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91652302MA78LU7B8J | 赵* | 生产不合格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处违法生产不合格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即人民币1700元。 |
主动履行。自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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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昌阜市监处罚〔2026〕34号 | 新疆天鸿盛世塑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合格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案 | 新疆天鸿盛世塑业有限公司 | 91652302MA775NKU9F | 马** | 生产不合格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 |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处违法生产不合格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即人民币900元。 |
主动履行。自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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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昌阜市监处罚〔2026〕30号 | 阜康市尹德红 五金劳保店经营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
阜康市尹德红五金劳保店 | 92652302MA79RNP589 | 尹** |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货值金额等值一倍罚款650元; 2、没收违法所得。 3、没收不合格日常防护型口罩。 |
主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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