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案件】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3月产品质量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4.1
索 引 号 |
FK025/2025-000050 |
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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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产品质量案件】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3月产品质量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4.1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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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04-01 12:33:09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3月产品质量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4.1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昌阜市监处罚〔2025〕3号 |
阜康市宝地五金建材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安全带、安全网案 |
阜康市宝地五金建材店 |
92652302MADCWTBL7J |
陈** |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安全带、安全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1905元;2.处罚款:人民币11550元。 |
主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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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昌阜市监处罚〔2025〕4号 |
阜康市林立网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安全网案 |
阜康市林立网业有限责任公司 |
916523027789676932 |
石**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安全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7302元;2.处罚款:人民币21700元。 |
主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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