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新族晟土工制品有限公司年2500万平方米土工合成材料项目 延长备案有效期的函
| 索 引 号 | FK026/2021-000077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新疆新族晟土工制品有限公司年2500万平方米土工合成材料项目 延长备案有效期的函 | ||
| 文 号 | 阜发改投资函【2021】10号 | 发布日期 | 2021-05-19 13:01:09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发改委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发改投资函【2021】10号
关于新疆新族晟土工制品有限公司年2500万平方米土工合成材料项目
延长备案有效期的函
新疆新族晟土工制品有限公司:
新疆新族晟土工制品有限公司年2500万平方米土工合成材料项目于2018年8月3日办理项目备案手续(阜发改投资[2018]125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办公楼及其它附属设施等共14600平米。主要建设年产1000 万平方米针刺非织造土工布生产线,年产600万平方米土工膜生产线,年产600万平方米复合土工膜生产线,年产300万平方米排水板生产线。
根据你单位申请,因天气原因未在项目备案有效期内按期开工,需将项目备案有效期延长。经我委研究后,原则同意该项目延长备案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8月3日。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等均不变。
特此函告。
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