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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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收费管理科(阜康市价格监测认证中心)

机构名称 价格收费管理科(阜康市价格监测认证中心)
编制数
科室领导 杨德江
办公电话 0994-3220059
机构简介
机构职责 研究提出权限内交通运输、旅游、房地产、城市供热等领域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相关价格政策和措施;对授权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规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行为。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能源(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下同)价格的方针政策和调价方案;执行能源价格管理政策和相关措施;对权限内能源价格进行管理;对授权的能源价格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规范能源市场价格行为。承担国家、自治区安排的农产品及其他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落实自治区成本调查监审制度、办法和目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成本调查、核算、监审。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负责制定和调整权限内公益性事业(教育、气象、民政、环保等)价格、中介服务收费和部分经营服务价格;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及政策的实施;负责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实行市场调节的重要农产品进行监管和价格信息发布,执行最低保护价和最高限价;负责核定权限内直管流域工程供水价格、城镇自来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