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老年保健诈骗 | ||
| 来信时间: | 2025-12-31 | ||
| 信件内容: |
请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部门去查查辖区内一些打着为老年人健康保健的店铺出售天价床垫高价保健品,是不是在物价范围内?是不是销售三无产品?是不是在销售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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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 回复时间: | 2026-01-07 |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反映人反映的“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查辖区内高价保健品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截至目前我市经营范围中含保健品的经营主体共743家,其中药店114家,开展集中养生活动主体9家,商店、超市620家。 (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认真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关于老年人保健品投诉举报2件(未收到关于床垫的投诉举报),立案查处案件4起,均已办结完毕。对2家组织老年人讲座的市场主体进行提醒谈话。 (三)关于是否在物价范围内的核查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相关店铺是否存在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经检查,部分店铺能够按照规定对床垫、保健品等商品进行明码标价,但个别店铺存在标价不规范的情况,如价格标签填写不完整、未标明计价单位等。对于此类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已当场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严格按照规定完善标价内容。 说明:床垫、保健品等商品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价格。但经营者必须确保价格透明,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四)关于是否销售三无产品的核查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店铺销售的床垫、保健品进行了详细检查,重点查看了产品的包装标识、质量合格证明等。经检查,大部分店铺销售的保健品能够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以及质量检验报告等,不属于“三无产品”。但在个别店铺发现部分床垫产品存在标识不规范的问题,如未明确标注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等信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已对这些产品进行进一步调查,并要求店铺暂停销售,待查明产品来源和质量情况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五)关于是否在销售范围内的核查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店铺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进行了核对,检查其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情况。大部分店铺的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相符,能够依法经营。但有个别店铺存在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经营保健品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其限期改正,要求其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办理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辖区内老年人药品、保健店铺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联合社区进小区开展宣传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026年1月5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联系反映人,将相关情况告知反映人,反映人对答复情况表示满意。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30338。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6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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