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阜康公园六号西区未达交房标准交房 | ||
来信时间: | 2025-06-16 | ||
信件内容: |
阜康公园六号西区未达交房标准交房,路面未硬化、绿化,天然气未通,办理交房后无法入住,期间产生暖气费及物业费应继续由房产公司承担。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5-07-14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反映人反映的“要求解决公园六号西区办理交房后无法入住期间暖气费及物业费缴纳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情况属实。 2019年4月,反映人购买公园六号西区69-1-303房屋,公园六号西区由百润房产公司开发建设,2022年1月,该楼栋基本达到入住条件,因该公司资金短缺周转困难,该楼栋内配套基础设施尚不完善,天然气未开通,反映人不同意缴纳暖气费物业费。 办理情况:针对反映人反映的问题,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及时与百润房产公司负责人沟通对接,其表示2022年1月已通知反映人办理相关入住手续,2022年7月,反映人领取房屋钥匙。经市住建局了解,反映人物业费已通过违约金抵扣,暖气费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在办理入住手续后就应当缴纳当年的暖气费,建议反映人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市住建局将持续关注并全力配合协调。 2025年7月3日,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联系反映人,并将办理情况告知反映人,反映人表示已知晓并催促尽快解决。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305376。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