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对阜康市城市管理局因路面不平整导致车辆爆胎索赔的投诉 | ||
来信时间: | 2025-03-06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同志您好! 感谢您百忙之中能够查看此投诉信息,谢谢! 事件起因:2025年1月24日凌晨本人驾驶车辆,行驶至G216(阜康市准东检查站十字路口)时,由于道路大坑导致车辆右前、右后轮胎爆胎无法继续行驶,报警后阜康市水磨沟乡派出所交警到达现场,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确认事故原因为道路大坑导致(交警出具出警证明)。 事后经多方投诉,最终确定该道路为阜康市市政道路,归阜康市城市管理局管理及养护。最终在3月6日该单位给市民服务热线的答复是:该道路由于大车较多,车辆超载等原因导致道路受损,后期会对该路段进行维修,至于本人的损失不予赔偿,建议走司法程序。在此期间该单位并未与本人有任何方式沟通。 该单位置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对于老百姓的诉求如此傲慢无视,作为市政管理部门我觉得此种行为为严重的懒政不作为! 希望政府部门协调处理,本人保留依法追索的权利,谢谢!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5-03-27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反映人反映的“要求解决因准东检查站路面不平导致车辆爆胎索赔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情况属实。 国道G216准噶尔路检查站处存在道路破损现象。 办理情况:针对反映人反映的问题,2024年2月18日,市城市管理局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经核查该路段行驶的大型货车较多,部分货车存在超载情况,路面无法承载大型货车长期碾压,导致路面破损,现已对该处破损路面进行修复,路面恢复平整。市城市管理局协调第三方服务企业与反映人沟通了解事件情况,解决反映人轮胎爆胎事宜,反映人诉求现已解决,反映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城市管理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27167。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