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求助:要求支付绿化项目的资金,给工人驾驶员发工资 | ||
来信时间: | 2025-01-13 | ||
信件内容: |
本人姓名:丁源,身份证号:652302********00016,电话:158*****99 现将求助事宜叙述如下: 工程名称:2022年村庄绿化美化建设项目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62022********8724 发包人(全称):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总承包人(全称):阜康市欣丰农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人:李鑫,电话130*****969 本合同,包含是5个乡镇的绿化栽植,工程总造价473000元,平均下来,每个乡镇的绿化栽植费用是94600元, 绿化项目开始于2022年4月初,养护期1年,2023年6月30日养护期满,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单位完工工程造价审计后,一次性付款至100%. 5个不同乡镇的绿化栽植是由不同几个人干的,我干的是城关镇水磨沟口村的绿化栽植,项目资金也是到位的,活也认认真真的干完了,也验收合格了,手续办完了,到付款的时候,林草局负责人说市财政没有钱,一直到2024年2月9日下午6点53分(也就是大年三十那一天),李鑫告诉我说:市财政没有钱,只给付了15万,先给我一万,因为其他几个人比较困难,先给他们拿,其他的钱,林草局领导答应年过完协调的再付,一直到现在,再没有付过款。林草局也去找主管领导了很多次,林草局主管领导跟市财政局沟通,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都已要给公务员发工资为由,说没有钱,但是我们干的活,是项目资金,资金都是由昌吉州拨的款,我们的项目资金去哪里了,我们也得生活,也得给工人,驾驶员发工资,现在我的情况特别困难,家里老人身体不好,母亲癌症,父亲脑梗眼睛看不见,2024年12月12日,因为我欠别人,被执行局拘留15天,贷款还不上,我把这些问题也告诉了李鑫和林草局的主管领导,但是都告诉我,市财政没钱,所以出于无奈,所以给市长写信,希望给予解决,要过年了,工人,驾驶员都等着钱过年呢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5-01-19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要求解决2022年村庄绿化美化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及资金支付情况属实。 2022年,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为滋泥泉子镇二道河子中心村、九运街镇新湖中心村、城关镇水磨沟口村、水磨沟乡水磨新村、上户沟乡阿克木那拉村,项目总投资50万元,资金来源为昌吉州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于2022年4月完成招投标,施工中标单位为阜康市欣丰农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负责人李鑫,中标价为47.3万元,2022年5月双方签定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完工后付款至合同价40%,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100%。 2022年项目未全部实施完毕,2023年春季项目实施完成,当年7月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项目验收,经查验,城关镇水磨沟口村、水磨沟乡水磨新村、上户沟乡阿克木那拉村苗木成活率不达标,验收不合格,市林业和草原局向阜康市欣丰农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因7月无法造林补植,阜康市欣丰农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秋季进行了补植补造,2024年2月市林业和草原局向阜康市欣丰农林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资金15万元,2024年5月经再次验收造林成活率达标,项目验收合格,现已完成项目审计,并向市财政局申请剩余项目资金。 (二)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与反映人之间欠款情况不属实。 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并未与反映人签定过任何项目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欠款情况。反映人反映所称的欠款,为阜康市欣丰农林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之间的劳务工资纠纷,因由阜康市欣丰农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决。 办理情况:针对反映人反映的问题,市林业和草原局积极向市财政局申请2022年村庄绿化美化建设项目剩余32.3万元资金,同时对接阜康市欣丰农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做好反映人的解释安抚工作,资金到位后市林业和草原局将及时向阜康市欣丰农林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并督促该公司第一时间兑付劳务工资。 2025年1月15日,市林业和草原局已联系反映人,将相关情况告知反映人,反映人对答复情况表示已知晓。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3899601681。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