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天池热力公司将室温不低于20度执行成了不高于20度 | ||
来信时间: | 2025-01-07 |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是公元六号西区35号楼的居民,反应天池热力公司将昌吉州城镇供热条例中规定的室温不低于20度执行成不高于20度的问题。2023年一整个供暖期,我家室温超过20度的时间不足一个月,多数时候都是客厅19度左右,卧室只有15、16度,甚至最冷的时候卧室13度,以上均有我本人水印相机拍照留存的记录。期间给站长打过2次电话,第一次直接将我的电话给换分水器的师傅说我家要换分水器。第二次打电话也没来家里测温,只在走廊处查看后电话回复我过滤网没有堵塞,温度低是因为室外降温,过几天温度就上来了。在这期间也问过收费员室温不达标能否减免费用,答复不能减免。 作为热用户,但凡室温可以,即便温度不高,只要能接受的情况下,本人及家人均按时缴纳取暖费未有拖欠,只有2023年,实在是难以容忍。35号楼几年来一到冬季,居民微信群内炸锅了一样,相当一部分居民反映房子太冷。如果说居民家中的地暖管道有堵塞,或者是用户个人的原因导致室温过低,那么为何今年又热了呢?我家今年室温始终保持在26度以上,包括2023以前的几年,也在24度左右,说明我家的取暖设备本身不存在问题,那么,2023年不热的原因出在了哪里?今天,天池热力委托不知道哪里的法务人员使用归属地为外地的不知是不是诈骗电话的号码,连发两条信息进行催缴,我打信息中留的法务电话过去咨询,对方态度很强硬,告知我室温上下幅度2度是合法的,告知我我们小区没有减免的政策,请天池热力公司解释,哪个法条有规定不能减免?有没有给辖区内用户减免过费用的先例呢?哪个法条规定在最低20度的供热温度上还可以向下浮动2度呢? 多年来,冬季供暖问题都是群众普遍热议且确实没有得到合理解决的问题,不排除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供热温度低这都可以理解。很多热用户到最后疲于走法律程序,迫于一些工作要求,很无奈的还是把暖气费都交清了。在新疆的冬季,试问即便室温刚好达到了20度,住的舒服吗?交了足额的取暖费,享受不了正常的温度,这难道不算侵害群众利益吗? 基于以上问题,本人提出以下诉求:1、要求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条例协调天池热力公司对我减免2023供热期一半取暖费,如不能减免,请说明不能减免的理由,并说明室温不达标的处理解决办法。2、对于归属地为外地的号码发来的催缴信息以及网址链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查证,是否为诈骗电话,请使用官方号码发送信息以免群众被骗。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5-01-27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要求解决公园六号西区35号楼供暖纠纷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经市住建局协同热力公司站长核查,2023 - 2024年度供暖季,反映人所在的公园6号西区35号楼供暖运行正常,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16日,反映人反映家中不热,市住建局立即组织热力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查看,该单元楼道立管供水温度43.9度,回水温度36.4度,温度正常,反映人家中过滤网堵塞,热力公司工作人员给反映人清洗了过滤网。 2023年12月18日,热力公司工作人员再次对该栋楼35-1-2104室内测温,室内温度为24.6度,故该楼栋供暖正常。该单元总计25层,楼下两层是商铺,楼上住户共计23层,两个单元,共计住户184户,除1-602(无人居住),1-2301(新老房主过户),2-702(室内分水器漏水问题),未缴纳2023 - 2024年度暖气费外,目前仅反映人一户仍未缴纳该年度采暖费用。对于2023-2024年度的采暖费用,无法予以减免。 为妥善处理历年欠费问题,2024年11月,热力公司委托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对所有欠费用户进行统一催收。经市住建局对热力公司委托的第三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经审查律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流程开展工作,不存在态度恶劣或不当言语等情况。 办理情况:市住建局要求天池热力公司妥善处理历年欠费问题,第三方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秉持合法、合规、文明、理性的原则对所有欠费用户进行统一催收,并做好相关法律宣传进一步优化沟通方式,耐心向用户解释供热政策,避免类似误会再次发生。其次要求天池热力公司对存在欠费的用户保持正常供暖,同时积极于欠费用户协商缴费事宜,为反映人详细解释了昌吉州城镇供热条例以及关于供暖费用减免的相关政策细则,清晰知晓自身的权益和义务。 市住建局将全力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加强法律法规、供热条例的宣传,端正服务态度,解决群众用热问题。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9083。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