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疆外引进研究生工作满5年探亲假无法保障的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4-12-13 | ||
信件内容: |
疆外引进研究生,在阜康工作满5年,未婚,公休假日无法与父母团聚,有没有探亲假,该依据哪个文件,单位不给探亲假,怎么办?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4-12-24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要求解决疆外引进研究生工作满5年探亲假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市统计局收到反映人反映情况后,先后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咨询,并查阅了引进研究生及机关干部休假最新政策和文件,根据昌州人才发【2024】2号关于印发《昌吉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第十二条(一)休假待遇规定,“引进人才除法定节假日和休假外,引进3年内,疆内的额外享受10天休假、疆外的额外享受20天休假。有寒暑假或年度内病假、事假、探亲假等合计超过20天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反映人在本单位工作已满5年,其探亲假不再适用昌州人才发【2024】2号文件。 办理情况:市统计局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自治区、州相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经本人申请,科学合理安排市统计局干部职工休假(探亲假),2024年反映人春节期间探亲共休假15天(其中:春节8天,年休假5天, 事假2天)。根据反映人反映的问题,2024年12月19日,市统计局领导再次向反映人讲解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自治区、州相关文件精神,并就反映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反映人2025年已预请年休假15天(其中:春节8天,年休假5天, 事假2天),反映人对答复情况表示满意。在今后工作中,市统计局将不断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相关法律法规、各级文件精神,进一步保障好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统计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2161。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